本报讯(吴双张鑫记者刘亿服) 5月,记者在松花江莲江口段看到,该江段江道畅通,水质清澈,在晴空艳阳下自成一景,行人漫步仿佛置身画中。“这里以前有4个采砂场,采砂船作业时污水翻滚。郊区水务局集中整改将采砂设备拆除,极大地消除了采砂作业给江水带来的污染。”在附近经营鱼馆的李先生告诉记者。 佳木斯市郊区集中整治砂场,仅是佳木斯市4月中旬以来全面展开“清河行动”推进河湖治理的一个缩影,随着佳木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幅江畅、水清、岸绿的美好图景正逐步呈现。 据了解,该市围绕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在2017年底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并通过省河长办组织的中期评估,提前完成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 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该市由市委书记挂帅市“河湖长”的同时,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制,市、县两级党委常委、政府领导同志全部担任河长(河段长)。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佳木斯市江河湖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875名。截至目前,佳木斯市四级河长开展巡河、检查8000多人次。同时,该市还配备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158名。加强联动机制、评估考核、验收工作等河长制各项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佳木斯市还编制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开展河湖普查,坚持“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的工作思路,加强水质水量及水功能区监测监督管理。出台了《佳木斯市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全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开展《佳木斯市清河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0项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河湖存在的问题,坚决清理整治非法采砂、排污、捕捞、养殖、围垦等违法活动,形成全域共治的“作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