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征记者李爱民)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17日召开的犬只规范化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8日开始,该局在哈市九区开展为期一周的依法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会上对《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内容进行了现场解读:39种禁养犬只禁止在城区内饲养,许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
据了解,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等39种禁养犬只禁止在城区内饲养,可以在城区外进行饲养。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且养犬人应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主体资质证明等有效证件,前往犬只办证网点办理养犬登记。当前犬类管理贯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辖区派出所为犬类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养犬扰民举报、投诉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由指挥中心指派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悉,当前,哈市犬只总量已接近6万只。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准养登记证310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