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那可)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我省调研期间主持召开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检察长座谈会。 张军对各级检察机关一把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一把手要抓班子带队伍。这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正确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意识”。只有一把手思想认识端正了,整个班子的认识才能统一,队伍建设的问题才能抓住抓好。二是一把手要抓业务讲效果。法律监督要抓业务,就是要抓办案。办案始终是主业。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能就案办案,要有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着重讲效果,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三是一把手要抓改革重规则。抓改革一定要重规则、重规律,使各项改革都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司法制度,我们的改革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在具体问题上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四是一把手要抓问题解难题。在改革发展的潮头,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敏感于本地本机关存在着的突出问题,敏感于队伍、办案、效果方面的突出问题,多方听取意见,把问题找准,问题解决不好不放手。要肯于放下身段,脚踏实地,以新作风新担当解决不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以新面貌开辟检察工作新境界。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 又讯(记者那可)5日到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先后在省检察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