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俐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王雅琦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晓晔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才桂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赵 铁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才桂平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全克滨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雅琦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于世伟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亮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