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钊本报记者马云霄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积极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主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打造诚实守信的税收营商环境。自2015年初“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以来至今年6月底,共将90多户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累计挽回税款2000余万元。 “红黑榜”体现纳税信用“分水岭”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体现了税收信用红黑榜的激励和惩戒作用。“红榜”纳税人是依法诚信经营获得纳税信用A级的企业,这些纳税人在税收服务、政府采购、投资项目立项、财政补助、工商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中享受到联合激励措施,特别是与金融机构联手推出“纳税信用贷”服务,由银行按企业实缴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信用方式贷款及优惠,助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壮大过程中可以充分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改革红利。而“黑榜”纳税人是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纳税人,税务部门定期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并接入银行征信、政府采购、以及出入境管理等系统,使这类企业在投融资、获取政府资金支持、承接工程项目、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对违法企业当事人采取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阻止出境等多项惩戒措施。 “黑名单”企业涉税业务处处受限 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对23户达到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批次进行公布,对于“黑名单”企业而言,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涉税行为将处处受限。涉案违法企业的纳税信用直接被判为D级,随之而来的是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等管理措施。同时其发票的领用将实行验旧供新、限量领购。企业如果涉及出口退税业务也将受到从严审核。黑龙江省税务局将提高监督检查频次,辖区税务机关同时采取严格审核报送的各种资料,将其涉案违法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对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广泛公布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黑龙江省税务局与省诚信办、省工商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海关、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部门签署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各成员单位共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通过“信用黑龙江”官方网站,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将惩戒措施进行公开,各成员单位建立了组织保障、信息推送、落实反馈的长效合作机制。 巩固税警协作重拳打击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对接公安部门,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全省13个地市相继建立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形成税警联席会议制度、情报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合惩戒制度、联合宣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障;银行、海关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对违法企业或违法企业当事人实施惩戒,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相关信息通知哈尔滨市各商业银行,已有包括桦川县慧丰酒业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融资贷款受到限制;银监部门将“黑名单”企业通报给金融机构,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加大了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贷款限制;哈尔滨海关对哈尔滨市新鑫鑫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降级惩戒,不能享受通关便利措施,其法定代表人也被列入阻止出境的对象。交管部门对其实施惩戒期间乘坐飞机、高铁等予以限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执法单位办案过程中遇到税收相关违法线索时,也主动移交或联系税务机关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的深度协作配合,有效提升“黑名单”制度的威慑力。一张违法必惩、失信必究的护税守信网络已全面铺开,在全省营造出了“褒奖诚信,联惩失信”的社会信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