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日讯(见习记者吴玉玺记者那可)3日,记者从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013年至2018年上半年,我省法院共审结生效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及相关联的职务犯罪案件443件,判处725人,其中涉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84件163人。 据介绍,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呈现案件类型集中、涵盖生产领域多、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特别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严重。其中,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案件占全部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9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占全部相关联职务犯罪案件的85.71%。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