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个人信用记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百姓普遍关注的金融话题。这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教您做好信用记录的“四个关注”,祝您融资时畅通无阻。 关注个人身份信息,防止身份证件被盗用 将本人的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给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上述行为一旦发生,利用他人身份证件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将被记录,这样做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本人的信用被盗用,导致本人信用记录失真,甚至出现信用记录负面信息。因此,要爱护自己的身份,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出借、转让本人的身份证件。 关注个人信用消费,避免不必要的还款负担 在进行个人消费时,应根据个人能力水平合理安排信用透支,不要过度“透支未来”。超过个人承受能力的信用消费,不仅会因还款负担较大而影响生活质量,也极易因不能按期还款而承担逾期风险,贷款一旦逾期,将面临被诉讼、被确定为失信人等处罚。另外,信用消费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利息支出”,无论是房屋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还是信用卡分期还款,银行都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利息。只还本金不还利息,信用报告也会产生负面记录。为避免过度透支造成的负面信用记录,请在“提前享受”前,认真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按时足额还款。 关注合约责任履行,做到防患于未然 目前,导致信用记录出现负面信息的一个常见原因是个人不了解所签合同的条款,不清楚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因此未按约足额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了负面信用记录。因此,在办理包括个人贷款、信用卡、分期付款等业务时,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应当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不了解责任和义务而人为造成负面记录的产生。总之,只要在合同上签字,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就要履行,否则,即使“不知情”不履约,也要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负面记录,也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关注信用记录查询,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漏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有错误,或个人对信用报告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异议,由有关机构进行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这种异议反馈制度有助于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因此,建议个人每年至少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及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己信用报告存在的问题,避免因此造成的不便和损失。 近年来,兴业银行积极推进征信查询前置系统的建设和改进工作,逐步完善征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一是结合“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征信维权知识的普及力度,引导信用信息主体关注自身信用记录。二是不断加大信息主体权益维护力度,强化征信异议处理独立履职,依法依规处理各项异议,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密切跟踪辖内征信诉讼案件。三是通过定期开展征信业务知识培训,丰富培训手段和培训范围,不断提高征信从业者的履职能力,强化职业道德,提升征信从业人员的征信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