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凤廷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是党中央对新时代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的新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应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快更好更方便为着力点,推动审批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一是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捷化水平。要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集中办”全覆盖。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编制并及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政府权责清单,推进集成机构“减窗口”、集成流程“减环节”。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实现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加快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个人事项实现“就近办”。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设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实现“集中办”。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实现统一受理、同步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核,并联审批。加快推广首席审批官、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和数字化联合审图等便利化措施。 二是加快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切实做到审批服务可操作可预期。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简化、便民、合理、明晰”原则,构建完备的标准化体系,实现审批服务程序最简、环节最少、办事最捷、时间最短、效率最高。健全审批服务的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监督检查标准、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标准,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内容标准化、方法规范化、过程程序化,推进行政审批活动可预期、可量化、可操作、可审核。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办理业务量大的领域和事项,以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服务事项为重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真正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费用、减时限。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实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通过细化要件标准和编制公布办事指南,将每一个审批环节都置于可控、可预测状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简易的指引,建立健全简洁直观、简便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现电话可询、网上可查。健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实施情况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机制。 三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尽快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强化部门间工作联动与协作配合,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优势互补、共同参与的审批服务新格局。强化网上审批系统信息支撑,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真正消除信息孤岛现象。要重点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优化移动客户端便民服务。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推动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健全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体系,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建立省级统一的政务数据管理机构,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数据资源按需归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加快实现全省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积极开发各类信息化便民应用,着力推进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提升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网络化,深化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高网上办事便捷度。 四是深入改革监管方式,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真正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行政职权的监督制约,增强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更加注重“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坚持权责一致、“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突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加快建立以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推进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审批服务和监管处罚有机衔接。完善后续监管制度,加快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拓展监管途径方式,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批后监管的指导协调机关和责任部门,确保审批、监管环节实现无缝对接。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实现权力与责任、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事后评估机制。深度梳理执法类职权事项,从严规范程序、行为、自由裁量权,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大力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