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3日讯(余征记者李爱民)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的全市公章刻制治安管理便民利企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让企业和办事群众切实享受公安机关深入实施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红利,哈尔滨公章刻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据介绍,公章刻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用章企业需要刻制公章时,带好相关材料,直接到合法的公章制作单位办理公章刻制业务即可,公章制作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交付给申请刻章企业。据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马辉介绍,今后,新办企业可在哈尔滨市政府政务平台工商核名后,选择在线刻制印章业务,系统会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给公安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制作单位接收在线刻章业务数据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交付给申请刻章企业。申请刻制单位应在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印鉴留存卡上加盖印鉴,扫描上传至公安机关存档。马辉告诉记者,在线申请印章制作的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取得印章:客户自行到店取章,取章人必须是新办业务的经办人或者企业法人;客户选择在申办业务的市、区政务大厅取章,由刻字社将制作完成的印章送到或者快递到相对应的政务大厅“综合送达窗口”,邮费由申刻企业支付。据统计,目前已有130余家公章刻制业企业通过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入市政府政务平台,共刻制各类印章700余枚。 据了解,同时,企业刻制的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等,也将启用新型防伪印章。新型印章的章面上统一刻制了13位印章编码,便于公众查询印章信息。印章的章体内还植入了公安部的加密防伪芯片,芯片中留存着相关审批和刻制信息。公安、税务、银行等单位通过配备的印章芯片读卡器,可以辨识出非法刻制印章或伪造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