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立君李萌记者刘亿服)近日,由桦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018年以来全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在2013年至2018年4月期间,在桦南县土龙山镇伏兴村强行干涉村民土地问题、殴打村民,胁迫贿选等,激起民愤,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庭审中,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围绕案件事实对李某某进行询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经过法庭质证,李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希望李某某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改过自新,待重新回归社会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该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通过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为桦南百姓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检察的职责与担当,也为“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