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宪友(身份证号:2321281964****0236):
根据通河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通监案〔2018〕6号)的要求。限你在公告之日起一周内速到本单位或与单位联系(电话:0451-57436045)。逾期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特此告知。
通河县档案局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