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吉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传洲 2.哈尔滨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传洲 经查,上述公司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撤销哈尔滨吉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5月4日的设立登记及哈尔滨吉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11月8日的设立登记。 上述公司对撤销其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注:以上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公司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95号308室领取书面文件。 联系人:赵天择 联系电话:0451-84277747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