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闫捍江记者刘大泳)针对违法采折售卖野生兴安杜鹃行为,大兴安岭通过打击教育两手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野生兴安杜鹃管理,有效遏制非法采折行为。截至目前,全区资源部门共查处案件7起,收缴野生兴安杜鹃196箱,处罚10人,罚款27560元。 自2017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多次研究部署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2017利剑”、“飓风1号”、“2018生态资源保护”、“保护森林资源十三五”、“绿剑2018”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50余次,查获非法采摘、销售野生兴安杜鹃枝条违法行为30余起,收缴野生兴安杜鹃枝条48000余枝。针对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存在的法律空白问题,地区人大工委向省人大提出建议,2018年6月省人大修改了《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使非法采摘、销售野生兴安杜鹃违法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今年伊始,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继续将野生兴安杜鹃保护纳入重要日程,并要求对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林业局进行约谈或通报。特别是针对媒体报道的野生兴安杜鹃仍被违法采折等问题,地委行署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和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和林业局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严厉查处非法采折野生兴安杜鹃的违法行为。资源部门派出督察组赴各县(市)区、林业局对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深入全区各地,采取明察暗访、督办督察等方式,全面开展保护野生兴安杜鹃专项检查工作。公安机关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实地巡护踏查力度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对网络平台收购、销售大兴安岭野生兴安杜鹃基础信息的监控。还通过发布公告、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群发短信、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呼吁广大职工群众一起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兴安杜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