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春山记者那可)记者日前从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2018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7件77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12人,判处财产刑近5000万元。 据悉,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为垄断矿产开采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郭立新等23人重大涉黑犯罪;严惩在全国有影响的“疯狂大货车”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整肃哈尔滨地区交通秩序;审结涉“套路贷”“校园贷”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类型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原友谊县国土局原局长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各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彰显“有伞必打、有腐必反”的坚强决心。全省法院将专项斗争置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中,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与打击涉煤、涉油以及森林领域违法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结合起来,为维护全省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还5次对审理的124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专项斗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