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处置所持有的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资产,特发布此公告。股权资产情况如下: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该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8025389R,注册资本人民币7468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出资2018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2.7%股权,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该公司属通用设备制造行业,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科技生产基地33号楼,经营范围:按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运输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火力发电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汽轮机辅机、锅炉辅机、电站阀门及机械零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核能电站设备及供热设备和石化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原子能动力设备、炼油化工设备、非标准机器设备制造及销售;工业锅炉、特种锅炉、节能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调试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海水淡化设备、电站锅炉水处理设备、盐化工设备、非常规水资源处置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自有设备及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防声、防尘设施施工(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按外经贸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进出口业务。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 gwamcc.com)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拟通过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或其他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处置。
交易对象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以2018年7月31日时点的股权价值进行转让,一次性或分期现金支付。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相关人联系商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该股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公告发布有效期限:一年。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琦、姜贤哲
联系电话:0451-53621701、0451-53608624
收件邮箱:738993676@qq.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082房间邮政编码:15000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谊东、李静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0451-5362660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