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项目: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XS18HL0010037-1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秀水路与园区路汇合处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11197.24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00194.9平方米 使用期限:2062年6月6日止 权利性质: 用途:工业用地 房屋结构:混合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在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太阳谷(工业公寓一号路东、秀水路南),有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科技发展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庆高新经科备案〔2011〕76号)。 2、转让标的有两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1)土地一:权证编号为大庆国用(2012)第70008901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82523.70平方米,终止日期到2062年6月6日止。(2)土地二:权证编号为大庆国用(2012)第70008905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7671.20平方米,终止日期到2062年6月6日止。 3、转让标的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于2011年开始施工,2015年起开始停工。其中项目办公楼主体框架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1197.24平方米,未进行装修,未办理产权证照。 评估情况: 评估价:5398.2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9年3月11日 评估机构:黑龙江龙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5398.2万元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3、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及土地手续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并可承担购买转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乔先生13069860666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451-87200175 本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详情请登录www.huaee.net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