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北京长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对黑龙江省中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联合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债权本金余额8789.94万元,利息余额7880.20万元,债权合计16670.1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 企业概况 该企业于2008年6月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30100676954998A(1-1),目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2009年11月,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法定代表人黄伟哲,实际控制人为黄保忠。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头道街59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三级开发资质),股东出资情况:黄保忠出资8200万元,占出资额41%;翟国娟出资7400万元,占出资额37%;黄伟哲出资4400万元,占出资额22%。 担保情况 该项目投资采用组合担保方式,即:中然地产以其开发的“丽都国际”项目一期部分在建工程面积43232.18平方米,A地块未开发土地使用权19645.31平方米作为抵押,中然地产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及其配偶翟国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全体股东提供100%股权质押担保。抵质押物已在登记机关办理抵质押登记。项目在实施期间,经我分公司审批解押销售住宅16套,面积1748平方米;商服4套,面积710.12平方米。截止目前,项目抵押物剩余未解押面积住宅17506.29平方米,商服5502.47平方米,商业会馆(游泳馆)2782.90平方米,地下车库-1层地下车库(400个车位)15000.76平方米,净地(地块A)土地使用权19645.31平方米。 诉讼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9月在黑龙江省高院提起诉讼,2015年12月10日民事裁定书下达进行诉中保全,查封企业部分抵押物182套房产,面积23008.76平方米。2016年1月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16年3月10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查封企业抵押物:①地块A土地使用权59101平方米(净地(地块A)土地使用权19645.31平方米);②地下车库-1层游泳馆2782.9平方米;③地下车库-1层地下车库21760.74平方米(抵押为15000.76平方米)。查封企业抵押物外资产:①41套房产,面积约4600平方米(参照同类型房产面积估算约有4600平方米);②地块二土地使用权21683.1平方米;③二期建设的G14号楼全部住宅房源200套,面积19684.8平方米。 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与相关部门接洽。 处置方式 采取包括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转让、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债务重组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一年。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处置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标的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0756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150001 我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36224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北京长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