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转让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名称 本金利息 担保人名称 大庆金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67.41 5,253.88刘航宇、马德平、刘明亭、刘明磊、肖秀芝、秦彩雯、山东福瑞化工有限公司、大庆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2.72 108.88大庆市工商业担保公司、裴星兴、刘春芝 牡丹江市铭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 826.08牡丹江市铭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洺磊、华晓兰、郭小明 宝清县金科源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935.00 506.76宝清县金科源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刘刚 宝清县金科源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100.00 516.52吉林省晟瀚商贸有限公司、刘刚、刘勇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到2019年4月20日的本金余额及借款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已生效法院判决书中判定的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计算方式计算至给付之日。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2、密山中汇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韩洪涛,联系电话:1854518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