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8日讯(记者刘莉)按照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1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组织道外区、香坊区、巴彦县等3个基层法院,对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共计40名被告人进行同步公开宣判。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本次集中公开宣判的案件包括:道外区法院审理的马天兵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道外区法院审理的赵凯等4人寻衅滋事案,香坊区法院审理的王清海等10人寻衅滋事案和曹德恩等5人强迫交易案,巴彦县法院审理的王旭寻衅滋事案等4件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 自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开展了9批次集中公开宣判,对49个涉黑涉恶集团(团伙)的61起案件进行宣判,累计有38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