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明 □本报记者郭铭华 记者:当前,我省正在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您认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明: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应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族团结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各民族实现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从我省看,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如何解决好区域性共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体现民族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三是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定不移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 记者:省民宗委实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刘明:围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确定为“围绕一条主线,夯实四个基础”。“围绕一条主线”,就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这条主线贯穿到民族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引导各族群众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正视共性、增进一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夯实四个基础”,即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促进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经济基础,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好我省世居少数民族优秀传统的文化基础和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社会基础。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记者:我省是多民族的边疆省份,省民宗委作为牵头协调部门,如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刘明:我省有近3000公里的边境线,18个边境县(市、区)。做好兴边富民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治国方略和守好祖国北大门的重要战略任务。2018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部署,把开创新时代兴边富民工作新局面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这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提出的33项政策性措施中有24项突破现行政策。召开了全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现场会,这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省首次由省委召开的关于边境地区发展的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张庆伟发表重要讲话,对做好全省稳边安边固边兴边作出全面部署。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兴边富民工作机制,目前《实施意见》涉及42家责任部门已明确工作任务,正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记者:如何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刘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历史的经验表明,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放”不行,“收”不行,正确的态度就是“导”,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这里的“方”,就是要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做到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 这里的“力”,就是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导”不是简单的“引导”或“疏导”,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省委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推动解决我省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力度前所未有。2018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清单》,确定了35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市区),针对我省宗教领域多年累积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这里的“效”是指效果和成效。宗教工作的成效最终要用宗教工作根本标准来评价。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同样也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要把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所以,做好我省宗教工作,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信教群众,始终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在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要善于用做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真心实意地关心这一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把这支力量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成为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和谐和顺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