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以下各位客户: 由于您未能按照同我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款,故我司按前述协议的约定与您解除《商品房预定合同》。请您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哈尔滨融创文化旅游城挞定名单 序号 房号 客户姓名 认购日期 身份证号 1 F15-1-0101巴万通2019-8-31 2301031977****2812 2 Y1-110陈强2019-9-1 2308231975****0613 3 G9-2-1202孙岩巍2019-8-30 2323261951****1545 4 G9-1-2901张皓2019-8-30 2301071991****0433 5 G9-1-2704杨建华2019-8-30 2301051959****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