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人哈尔滨哈润家电有限公司、担保人黑龙江省润通生物超强吸水剂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尔滨松北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权利人)对你们享有的债权1798万元及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权利业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权利人已于2019年9月30日与受让人黑龙江谦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全部债权及从权利一并转让给黑龙江谦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特此通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谦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