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黑龙江锦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黑龙江锦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黑龙江锦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 原贷款行 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1密山龙信制革有限公司94年建字第9401号 密山龙信制革有限公司 建贷9801号 中国建设银行密山市支行 2密山龙信制革有限公司95年第40/245号 鸡西市银鹰建筑公司95年第40/245号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鸡西市支行房地产信贷部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