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汉夫)哈市住建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及租赁业务网上房源核验工作的通知》。今后,房产中介发布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前,要通过哈市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进行房源核验,对于之前已发布的房源如未按期通过核验将全部予以下架。 《通知》明确了房源核验的机构,分别为:经房地产中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经房地产中介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房源发布网络平台。同时,如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或未报备房源发布网络平台履行备案或报备手续后,方可取得房源检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