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日讯(记者赵一诺)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实施办法》于6日公布。 《办法》规定,美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音乐学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视唱科目满分为30分,其他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艺术类按录取先后顺序设4个招生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二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