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债权人: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集团”)与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演艺集团”)均为黑龙江省财政厅100%持股的企业。本集团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6.3%股权无偿划转给演艺集团。划转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划转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持有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划转为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属企业间股权结构调整,对本集团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本集团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仍由本集团继续履行。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