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8日讯(记者谭湘竹)28日,省疾控中心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流程及注意事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间,如您选择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请遵守以下流程及注意事项: 1.到指定社区服务中心或诊所预检分诊点(有醒目标识、指示牌)向负责人员咨询问诊。2.如您已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谨防交叉传播感染,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必要的监测项目。3.必须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与病情相关的详细信息。4.在医疗机构待诊期间保持安静,尽量减少走动和人员聚集。5.如出现体温逐渐升高症状,须尽快及时到二级以上医院接受规范诊治。6.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