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美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全省企业复工复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 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业。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回本省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及所在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本省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不遗漏。同时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旅游、文化娱乐、“九小”场所等其他行业要依据国家及我省相关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