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玉堂记者李爱民)10日16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北京路派出所接到松北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强行闯入小区,并用电动车将小区工作人员腿部撞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初步了解情况后,将违法行为人闫某禹依法口头传唤至北京路派出所。
经调查取证查明,10日16时许,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闫某禹企图从某小区入口进入,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闫某禹不符合小区出入规定,便要求其登记。闫某禹谎称电动车没电,并随即迅速驾驶电动车企图强行进入小区,小区工作人员上前拦车造成该名工作人员腿部被电动车撞伤。此时,南京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对闫某禹进行劝阻,但闫某禹态度嚣张,并对其进行辱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用手机取证,闫某禹见状上前阻挠录像,动手打物业工作人员脸部,并推搡正在录像的街道工作人员。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闫某禹对其不听从物业工作人员管理、强行闯入小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松北分局北京路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闫某禹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