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2日讯(记者闫紫谦郭铭华)记者从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红十字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管理,确保捐赠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 从省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以来,各地红十字会也纷纷行动,对社会发出接受捐赠公告,并在当地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捐赠款物接收工作。截至2月21日24:00时,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捐款15557.33万元,累计接受物资5295.91万元,累计接受款物合计20853.24万元。累计捐款支出7790.65万元,累计物资支出5240.80万元,累计支出款物合计13031.45万元。 省红十字会应付物资采购尾款合计1120.63万元(待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定向支援湖北医疗队慰问款324.57万元(正在按照捐赠人意向逐笔支付)。其他剩余资金正根据疫情需求,在各地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使用。 定向支援湖北款物使用情况:截至2月21日24:00时,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累计定向支援湖北(含武汉)拨付捐款76.89万元,累计调拨物资304.55万元。企业意向性物资累计795.45万元(其中省本级795.45万元,企业正按捐赠协议分批发往湖北)。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和监督,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处处长潘玲介绍,省红十字会将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强化捐赠物资的接受和分配。对于捐赠物资,严格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定向、非定向,区分是急需医用防控物资还是民用防控及生活物资,并分别落实责任人进行跟踪落实;接受境外物资,得到哈尔滨海关给予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办理进口物资相关证明,会同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省卫健委办理验收和入库。对于定向捐赠物资根据捐赠者意愿向受赠单位出具分配通知后,协调捐赠人将物资调运至受赠单位;对于非定向捐赠物资(医用防控物资),调运至指挥部库,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捐赠物资做到“零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