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婧李爱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近日,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发布免于环评管理的建设类型目录,涉及26大类85项类型,是目前国内覆盖面最广、项目类型最多的“豁免名录”。 《意见》坚守生态环境底线,强化分类管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行业和项目,制定审批负面清单,实施重点监管,严格环评审批和审查;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低的建设项目,制定正面清单,豁免环评手续。 随《意见》发布的“豁免名录”涉及产业类、社会服务类、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类等26大类85项类型。“豁免名目”中,“城市桥梁”按国家要求需编制报告表,针对新区内陆水系多、水体不敏感,跨内河桥梁均给予豁免;黑臭水体治理、居民区及农村垃圾收集储运、小规模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锅炉煤改气、仓储物流(不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等项目均免于环评手续。所谓“豁免”,即建设单位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也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此举将大大减少相关企业建设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意见》明确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举措。在已完成区域规划环评且相关措施落地的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予以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和共享环境数据。 同时,大力简化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程序,清理前置要件和优化总量管理、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实施网上在线备案、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压缩环评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