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5日讯(记者吴利红)为做好今年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全省93处城市重要易涝点及负责单位,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城市政府排水防涝安全主体责任和重要易涝点整治防控工作。 此次公布的我省93处城市重要易涝点涉及到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伊春、佳木斯、牡丹江和黑河。其中哈尔滨市22处,齐齐哈尔市12处,鸡西市4处,鹤岗市12处,双鸭山市2处,大庆市12处,伊春市22处,佳木斯市3处,牡丹江市1处,黑河市3处。易涝点多以城市路段为主,易涝点每年更新一次,经整治后消除的易涝点下一年不再列入。 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是当地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责任主体。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组织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易涝点整治和汛期发生内涝区域安全管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易涝点巡检排查,加强日常监管,抓紧开展易涝点整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技防、物防、人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