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艳)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哈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从5月1日起,本市建成区和市辖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开槽机、桩工机械、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等。 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高排放: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经检验,烟度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III类限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