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日讯(记者王莹)8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降低虚高药价,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我省积极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地,4月20日起我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将正式执行,又有一批常用药,特效药即将降价,其中,氟康唑、格列美脲、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集采降价最高超90%。 据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往往属于治疗效果好、常用的、价格昂贵或属于专利独家药品,涉及高血压、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大幅度降价,可以大大减轻百姓的用药经济负担。 据了解,我省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于2019年12月19日起执行,第二批将在2020年4月20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以咨询就医的医疗机构或当地医疗保障和卫生行政部门。或关注登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网站(htt p:// ybj.hl j.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