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晓天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国安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长清、李贺军为绥北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晶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 张静姝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树忠、曹群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马凯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淏、李志强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伟、耿玉超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吉全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继勇、叶长清的九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贺军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亚文、王军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学明的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辜献明的鹤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慧宇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军、王金良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付利辉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矫洪飞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凯、赵亮、冯光、赵来臣、孟小利、李欣、赵秀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雪冰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晓伟、翟福良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付淑云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