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利红)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此举旨在推动探索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作用,让更多就业群众增强获得感。 《通知》按照基础良好、特点鲜明、代表性强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城市规模、现有灵活就业人员类型、分布特点等因素,确定哈尔滨市和大庆市作为省级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省级试点城市在结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广泛调研、摸清底数和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的政策,对账户设立、汇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资金管理、账户转移、封存、启封、销户、提取和贷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自愿缴存管理机制、自愿缴存账户管理机制、公积金使用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同时鼓励其他城市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