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莹)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按乙类项目管理,所有参保人员因医疗需要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据悉,住院患者因治疗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按医保政策报销费用。职工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另外,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救治工作中,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疫情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因救治发生的在住院和门诊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和财政按规定支付,个人不用负担。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医保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省实际,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跟进,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资金、服务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