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日前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将于本届人大进行表决。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冠以“典”之名的法律,开创了法典编纂之先河,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惠江认为,作为权利宣言,即将出台的民法典充分赋予民事主体广泛和丰富的民事权利,以自主、自治地安排社会生活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 民法典以人为本,将民事主体人格权单独成编,体现出对民事主体人格权利的充分尊重。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反映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民法典中单独规定人格权符合我国宪法原则的要求。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编”在总结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不仅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等传统人格权的定义、内容加以明确规定,而且对于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明确了对网名、声音的保护,强化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等等。可以说,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本次民法典编纂的最大特色。 民法典明确财产归属,加强物权保护,体现出对公、私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民法典“物权编”在物权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主体和财产均将得到民法的平等保护,对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规则加以完善。在用益物权中创设“居住权”,贯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政策要求,满足民事主体稳定生活的居住需要。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权利加以法定化,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民法典保障财产流转,完善合同制度,体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决心。民法典“合同编”针对当前市场交易中普遍存在的电子合同完善了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适应现实需要,在合同法规定十五种典型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合伙合同四种新的典型合同。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针对近年来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细化了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民法典巩固婚姻家庭关系,保护财产继承权利,维护社会基本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的稳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统合了现有的单行法规定,同时对新出现的社会生活事实加以规范。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加强母婴权益保障;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相协调扩大收养范围;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民法典完善民事责任体系,保障民事权利、义务与民事关系的最终实现。民法典最后设置“侵权责任编”,对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规定。“侵权责任编”不仅完善了现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则,而且及时回应了风险社会的时代需求。确立“自甘风险”规则,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而受到损害的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细化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权利人通知规则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转通知规则。完善缺陷产品的召回责任,增加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明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高度危险责任,明确占有或者使用高致病性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针对高空抛物坠物现象,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清责任人,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此外,民法典除具有赋予民事主体私权的功能外,还具有公民教育、普法教育、完善社会治理等功能。民法典的颁行将进一步激发民事主体对公权力的监督与督促,促进公权力主体规范行使权力,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使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得以实现,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