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彦)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共涉及工程项目类、排查整治类两大方面攻坚任务。其中,工程项目类包括13项总体任务,具体会战任务22项;排查整治类包括17项总体任务,36项具体会战任务。 我省要求,具备改造条件的28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超标水源地问题整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类任务,全部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排查整治类任务中,要做到“补短板、不避短”,注重“协调性+平衡性”,着力解决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5项具体工作: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补充修订工作;推动通肯河、肇兰新河消灭劣V类,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确保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全省散煤综合治理。针对推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项任务,我省强调,要做到“减存量、遏增量”,坚持“起底+减量”持续发力减少存量,“抓早+抓常”持续聚焦遏制增量。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公铁联运发展、完成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并编制分类清单、分类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5项任务,则要做到“固基础、保质量”,坚持“政策+机制”持续保障巩固基础,“治标+治本”持续深化保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