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艳)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2020年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出台十项惠民举措。十项举措中,提高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额度已经实施,其余九项正在陆续推进实施。 举措一:提高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额度,与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拉齐,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每年每户18000元,县(市)每年每户12000元。此项举措有效缓解了租住公租房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已被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市40件民生实事之一。 举措二:自今年7月1日起,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举措三:大力支持哈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使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使用公积金权益。 举措四:开通公积金个人贷款网上预审批,减少业务办理临柜率及办理时限。 举措五:实现开发企业项目签约网上审批,实现单个签约项目随时提交,随时审批。 举措六:全面推行汇缴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缴存单位可直接通过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汇缴公积金。 举措七:优化存量房贷款评估业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避免职工往返,减轻职工经济负担。 举措八:实现提取公积金自动偿还商贷网上办理,商贷信息实现共享的缴存职工,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实现网上办理。 举措九:完善手机APP、微信等渠道的服务功能,实现与网厅业务同步。 举措十:推进县(市)及铁路分中心管理部委托银行承办业务试点,实现县(市)公积金业务“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