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王景波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黄东风、陈嘉道、侯若海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明波、王建国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义军、李清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副院长; 苏长权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卜洪元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丹、郐万江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远刚、王培铭、孙宝林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冬、白伟江、周洪涛为九三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宇、陈贵良、王海龙为绥北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波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王功杰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红伟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齐凤琴、黄世斌、王景波、周波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卜洪元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羽苹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永翠的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继业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苏长权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丽萍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惠灵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韩宇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丰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玉海、庄建禄的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侯铁的东方红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富华的双桦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金玉的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伟超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尚俊明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法庭庭长职务; 王先杰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东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奕阳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丹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功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红伟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卢炜、徐焕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