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障机制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我省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 从源头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 详见第二版 本报1日讯(记者李美时)1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情况”主题系列发布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就全省“保基本民生”工作情况做了介绍。 魏峰介绍,民政作为社会兜底保障部门,在全省“六稳”“六保”特别是“保基本民生”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突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健全社会兜底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方位服务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在“兜底”上下功夫,做到“精准排查、精准帮扶”。疫情以来,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通过各类渠道排查超过900万人次,为困难群体送去各类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价值800多万元;疫情期间实行低保审批不中断、在保人员不退出,救助金不停发、不追缴;建立贫困监测预警机制,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预警监测范围,开展信息比对和摸排;落实贫困人口“单人保”政策和低保渐退制度,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疫情以来,新审批低保、特困、低收入对象近6万人,将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0余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在“救急”上下功夫,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推动建立乡镇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群众遇到困难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条件,临时救助“异地办”6000余人,疫情以来,全省临时救助近9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000多万元。推出低保审批“不见面、网上办”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五+”措施,即“线上+窗口”“安全+高效”“规范+精准”“报告+入户”“临时+长期”,大力推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省、市、县全面公布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第一时间解决困难群众诉求,为低保办理按下“快进键”。 在“提标”上下功夫,做到“标准不减、待遇不降”。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两次提高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亿多元,惠及困难群众近500万人次,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今年我省还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在“扩面”上下功夫,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重点完善“支出型”和“低收入”两类家庭救助办法,将困难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智力、精神三级以上残疾人,启动大病医疗保险的重病患者按“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