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治军记者李飞)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近日大庆法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向30位申请人发放专项救助款共计107.2万元。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的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导致部分受害人赢了官司却只能自行承担治疗费用;有的家庭主要成员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收入,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大庆法院积极开展专项救助工作,此前已向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四批救助金,累计101.7万元。
本次救助案件中的30名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都极度困难,其中受害人死亡12人,其他受害人不同程度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