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军记者刘晓云)双鸭山市把“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采取“三聚焦、三确保”竭尽全力兜牢民生底线,把疫情对民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聚焦特殊群体,确保强化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双鸭山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服务对象现为45291户70919人,年初以来全市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42亿元。疫情期间新增城乡低保906户1372人,办理临时救助3035人次,发放资金231.5万元,切实保障了疫情期间新增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重点救助因疫情陷入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657人、困难儿童1701人、重病重残人员578人。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价格补助1046.36万元。城、乡低保临时物价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1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元、44元。实行疫情监测和日报告机制,及时收集疫情期间陷入生活困难群众的信息并开展救助。实行临时救助资金应急储备机制,市本级预拨59万元,用于解决疫情期间各类困难群众突发性应急困难。 聚焦重点人员,确保做好养老机构易感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大检查工作,各县区积极配合,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对全市149家养老机构,全部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属地一对一包保责任,养老机构监管坚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视频巡察;增加食品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频次,加大明察暗访和问题通报整改力度,对在公共区域活动不戴口罩,体温监测、消毒次数记录不全,食品不留样、产生心理焦虑负面情绪等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到位;对无证照不合格养老机构暂停营业12家,彻底关停7家,疏散老人40人。 聚焦社会关注,确保推进疫情期间各项社会事务领域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婚姻登记机构采取预约登记制,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全市殡葬机构暂停遗体告别、祭祀祭奠等人员聚集的一切活动,每日进行严格消杀灭菌,限制正常办理丧事家属人数及车辆;开通了“疫情心理危机干预”24小时服务热线,随时接听疫情心理疏导咨询电话、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