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紫谦)按照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为做好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自6月下旬起,省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了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跟踪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任组长并带队调研;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及秘书长于柏青分别带队参加调研。
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看上方式,分5个小组深入全省13个市(地),通过召开座谈会、“背对背”访谈、听取汇报等形式,重点了解“放管服”改革、“新官不理旧账”、法治环境建设、复工复产复商等方面情况。
调研组对全省各市(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调研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依法履行职责,对执法检查和跟踪调研发现的问题要再解决再落实,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法治力量进一步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突出“六稳”“六保”重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疫情的影响和冲击,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复商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更好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