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通过的《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应切实回应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将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部署认识到位、执行到位、贯彻到位,大力推动新时代龙江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保证龙江高质量发展,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一、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党实施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既需要科学理论指导,更需要刚性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深邃洞察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开创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关于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定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强调“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而且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看作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为重要的基本方略。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鲜明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强调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中又是居于核心地位的制度,它主要包括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党政机构统筹设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等内容。因此,必须从制度机制上保证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落实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之中,以确保在实践中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进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 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我国最大的制度优势 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诸多显著优势当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置于首位,这不仅表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构成,更是昭示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发挥着关键作用,充分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揭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核心、最根本属性。由此可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最鲜明的制度优势,要发挥好这一制度优势,不仅应始终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更应该切实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将最大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将强大的制度力量充分释放出来,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不断增强国家的制度竞争力。 三、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彰显效能在于严格落实 如果说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前提和根本,那么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则是关键和保证。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树立和强化制度意识,切实尊崇和重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自觉摒弃制度意识淡薄错误倾向,坚持把对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体现在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领导干部应带头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并努力形成“头雁效应”,善于认识、辨别、预防乃至回击现实中存在的各种错误倾向,敢于同任何削弱、瓦解、破坏、放弃乃至否定党的全面集中统一领导的错误言行作坚决的斗争。组织部门应将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执行状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和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让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整体功能和固有效能充分发挥和释放出来,并成为克服和战胜经济社会发展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与挑战的强大力量,让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这一最大制度优势始终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可靠的政治保证。 【作者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