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莹)近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省知识产权局向407户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发放了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口令,即日起,这些企业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带有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依法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据了解,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清查行动,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中的516户使用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目前已完成了490户使用企业的清查、数据报送工作,清查完成率达到了95%。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省知识产权局已为其中407户符合条件的使用企业发放了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已发放企业占比近八成,原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过渡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全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重点做好我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人更换新版专用标志工作,组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待商标局发布备案公告后,及时组织做好新版专用标志更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