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闫紫谦)7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五十二次(扩大)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今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副主任谷振春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推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锤炼“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 会议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讨论稿);还听取了有关事项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和办事机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