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米娜)为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官兵和军属合法权益,8月1日起,省司法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专项活动。 据介绍,此次活动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结合实际,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军人军属紧密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于涉军维权案件,只要承办该案件的机关在黑龙江省内,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均提供法律援助。对在省外服役的黑龙江籍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我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官兵,与军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亲属均可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置“军人军属优先”指示牌,公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相关制度。以“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为原则,对持有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人员证)、军属证明的军人军属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实现从“应援尽援”走向“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派有业务特长的资深律师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对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老军烈属和伤残军人,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