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瑞)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加强哈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该局公示《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全面保护提升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和艺术品位,充分展现哈尔滨特色建筑艺术和欧陆风情,将其打造成为充满活力的欧陆文化休闲区、度假体验区、国家高品质步行街、中国最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据了解,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南起经纬街—西十六道街,北至江畔路—防洪纪念塔,西起通江街,东至尚志胡同—尚志大街,总用地面积89.8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9.6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70.2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中央大街两侧区域,该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依据《规划》,街区内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街区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强度,减少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影响。对街区内历史建筑和拟定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 除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外的危旧房屋倒塌或者濒临倒塌,可以进行改建、复建和翻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